除了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已经开始行动外,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广东、安徽、内蒙古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也在严查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的事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分三阶段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发现一起重处一起”,并且要建立长效机制。重点整治对象分两类,第一类是生产或委托生产食品的企业,第二类直指近日舆论热议的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等食品经营者。
南方周末记者 黄思卓
责任编辑 曹海东
本文首发于2020年5月16日《南方周末》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严厉打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特殊形态或包装形式的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IC photo/图)
湖南郴州“蛋白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奶粉”事件持续发酵。2020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称,将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发现一起重处一起”,并且要“建立长效机制”。重点整治对象分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的,获证类别为饮料、糖果、果冻、代用茶、茶制品、其他酒、蜜饯、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及委托生产者。第二类直指近日舆论热议的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相关食品生产者直销网点、线上销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等食品经营者。此前,湖南郴州永兴县一家母婴店,将一款蛋白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售卖给家长。当地多名儿童此后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等异常情况,确诊为佝偻病。家长怀疑,这可能与长期食用此款产品有关。(参见南方周末2020年5月13日报道:湖南郴州疑现“大头娃娃”:涉事儿童体检,官方介入调查)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责成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严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违法行为。5月15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官网显示,该局召开会议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全国开展食品专项整治
此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的食品专项整治,主要针对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营销食品,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与湖南郴州“蛋白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奶粉”事件密不可分。其余整治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通知指出,食品专项整治包括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查,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其中,前者主要指的是在生产许可、过程控制、非法添加、标签标识和宣传销售五个环节中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第一阶段的督促自查和风险排查将持续到2020年7月31日。第二阶段的集中整治和查处,将于8月至10月展开。2020年11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除了前述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已经开始行动外,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广东、安徽、内蒙古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也在严查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的事件。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定义,特医食品主要有两个类别,一是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医婴儿配方食品,二是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医食品。在特医婴儿配方食品领域,部分婴儿如有乳糖不耐受、乳蛋白过敏、食物蛋白过敏、早产或低体重、氨基酸代谢障碍等情况,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无乳糖或低乳糖配方食品、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食品、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食品等。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而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属于特殊食品,注册审批管理严格,特医食品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通过官方注册的合法特医食品,在外包装上会明确标注产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4位年号+4位顺序号”。与此同时,消费者还可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上查询核实已获批的注册产品信息。特医食品市场的背后
特医食品山寨猖獗,或许和公众认知不足、市场准入门槛高、超高毛利密切相关。
郴州“蛋白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奶粉”事件发酵后,不少家长在网络平台分享自己被误导购买固体饮料的经历,其他地区也存在像2019年12月郴州第一人民医院个别医生误导家长购买指定固体饮料的现象。特医食品在中国实行严格注册管理和出厂检验。特医食品对于品牌的研发和质控等各项能力要求较高,中国市场上合法合规的特医食品种类和品牌并不是很多。一些保健食品的生产和经销商,趁机利用销售话术和公众认知盲区开始鱼目混珠。背后则是利益链条在不断滚动。2020年3月20日,郴州第一人民医院发布的一则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通报,揭开“医院-商家”利益链条的一角。通报显示,郴州第一人民医院存在不合理用药、过度检查、小病大治等问题,“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导致过度医疗”。同时,通报数次提及“便民药店”问题,即医院的医务人员违规介绍患者到院外购买高价药品等。郴州第一人民医院表示,结合医药购销领域回扣第二次自查自纠,对涉及便民药店相关的回扣进行清退,对涉事个别医生进行问责。2020年5月13日,郴州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工作人员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两位涉事医生的执业活动已被停止,同时,医院也因监管不力,被“罚款顶额处罚”。